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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喇叭认证新标准于2020年1月1起实施

近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关于机动车喇叭认证规则修订及执行新版标准GB15742-2019有关要求的公告,详情如下:
 

关于机动车喇叭认证规则修订及执行新版标准GB15742-2019有关要求的公告

各相关认证企业:
 
机动车喇叭认证依据标准GB15742-2019《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下称“新版标准”)已于2019年04月04日发布,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替代相应的旧版标准GB15742-2001,中心(英文缩写CQC)近期对CQC16-491283-2018《机动车喇叭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认证规则修订情况及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 认证规则修订主要内容
 
1、 适用范围由“适用于以电或压缩空气驱动的M、N、L3、L4、L5类机动车用声响警告装置(以下简称喇叭)产品”修改为“适用于M、N、L类机动车用电喇叭和气喇叭(以下简称喇叭)产品”,增加了L1、L2类轻便摩托车用喇叭。
2、 附件1中适用车辆类别中增加“轻便摩托车”选项。
 
二、 新版标准实施要求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可选择按照新版标准进行认证。自2020年1月1日起,新申请认证的机动车喇叭须按照新版标准要求进行认证。
2、 对于已获证的机动车喇叭,须在2020 年12 月31 日前,按照新版标准重新进行耐久性项目检测完成标准换版,或转为已停产车型售后维修备件证书,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超过暂停期3个月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CQC将撤消旧版标准证书。
3、 对于2020年1月1日前己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自公告之日起,认证委托人可按照修订后的认证规则申请认证,具体事宜请与产品三部工程师联络。
 
联系电话:010-83886411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9年8月8日

 

 
附件1:

 

1 GB 15742-2019GB 15742-2001的差异

序号

条款

GB 15742-2001

GB 15742-2019

说明

1

3.1.2.1a

/

增加L1、 L2

 

2

3.1.2.4

/

对于MN类汽车和功率大于7kw的摩托车的喇叭可以用于功率不大于7kw的摩托车上,对用于功率大于7kw的摩托车的喇叭或以用于轻便摩托车上。

对于功率大于7kwL类,属于放宽

3

3.1.3.3

耐久性试验后喇叭应符合3.1.13.1.2的规定,其中直接推动喇叭的试验电压允许在其标称电压的95%~115%范围内。

耐久性试验后喇叭应符合3.1.13.1.2.2的规定,允许声压级比试验前下降5dB(A)

 

4

3.2.2.1

声级计符合IEC651

声级计符合GB/T 3785.1

 

5

3.2.2.1

滤波器按照IEC225

滤波器按照GB/T 3241

 

6

3.2.3.1a

试验电压无正负偏差

试验电压增加了正负偏差

 

7

3.2.3.1c

接线电阻为定值

接线电阻改为小于等于定值

 

8

3.2.7.1

耐久性试验方法:允许对喇叭进行调整

耐久性试验方法:不允许对喇叭进行调整

 

9

4.1.2

 

对轻便摩托车,应不小于75dBA,且不大于112dBA

增加L1L2

10

4.1.2

MN类汽车和功率大于7kw的摩托车,应不小于93dBA,且不大于112dB(A)

MN类汽车和功率7kw的摩托车,应不小于87dB(A),且不大于 112dB(A)

功率大于7kwL类,声压级要求降低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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