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一、概况:
CPA标志是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专用标志。进口计量器具需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定型鉴定,定型鉴定的结果由承担鉴定的技术机构报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向申请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并准予在相应的计量器具和包装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CPA专用标志和编号。
二、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注:P表示型式批准,V 表示强制检定。
三、受理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
2、具有与所制造计量器具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总装图、主要零部件图、电路图、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等;
3、所提供的样机符合型式评价大纲或有关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规定的型式评价要求。
四、认证程序:
认证申请——测试送样——工厂审查——审核发证。
其中工厂审查环节需要对制造企业的计量器具管理能力作一次全面评估,是认证失败的多发地。
五、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内告知补正内容或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型式评价时间除外),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型式批准证书》。
六、认证益处:
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企业,可在其在相应的计量器具和包装上使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CPA专用标志和编号。该标志表明:计量器具制造企业具备生产计量器具的能力,所生产的计量器具准确度和可靠性等指标符合法制要求。
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实行许可证制度,实质上是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是否具有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资格和能力的一种认可,是政府对企业、事业单位实行的一种法制性的监督管理。它是针对计量器具这种特殊产品所采取的一种特殊的法律约束的管理手段。
七、证书样本: